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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三大诚信”建设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作者:职场诚信平台 来源:金融时报 日期:2016/11/4 16:45:20 人气:
 

    11月1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会议强调,“加强政务诚信、个人诚信体系和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新形势下,按照此次深改组会议精神,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和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这“三大诚信”建设,对于完善我国社会信用体系、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发展等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作用。

  中央深改组第二十九次会议是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闭幕后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在此次会议上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抓好各项重大改革举措,既抓重要领域、重要任务、重要试点,又抓关键主体、关键环节、关键节点,以重点带动全局,把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讲话精神,不仅是推进各项重大改革举措的指导方针,同时也成为加强“三大诚信”建设的重要指南。

  此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和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三个重要文件,这清楚地表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和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这“三大诚信”建设,应是当前改革的重要领域和重要任务。对此,我们要深化认识,高度重视,重点推进,增强改革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今年“两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纲要》,就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明确提出“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包括上述“三大诚信”建设在内的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对于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维护经济金融运行秩序、加强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等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应当说,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这主要表现在由中国人民银行主导、组织商业银行建成全国征信系统,并实现全国联网运行。2013年3月实施的《征信业管理条例》,明确了征信系统是由国家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定位。截至2016年4月底,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共收录8.9亿自然人信息,其中有信贷记录的自然人4亿;收录企业及其他组织2146万户,其中597万户有信贷记录。

  不过,我们要客观地承认,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严重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发展对信用产品和服务的需要。如从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来看,目前,个人征信数据覆盖度为35%,考虑到我国55%的城镇化率,城镇人口个人征信覆盖度也只有61%,远低于美国92%的水平。

  社会信用体系的落后还表现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等严重不足,社会经济生活领域存在着比较严重的信用缺失现象。如权力寻租、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商业活动中欺诈行骗、逃废银行债务,甚至“跑路”现象屡见不鲜。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化的发展,电子商务、P2P平台、第三方支付、互联网理财等新模式快速发展,客户的信用消费需求增长迅速,但由于小微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缺乏,恶意违约、网上欺诈行为时有发生,网贷平台出现大面积关闭或破产,互联网金融领域乱象频生。

  在此背景下,中央提出加强“三大诚信”建设,是对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对落后的“有的放矢”之举,是加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三支重箭”。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对于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至关重要。各级政府和公务员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主体”、“重要领域”,其一言一行关乎政府信用和形象,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其要更加注重依法守信。为此,要加大对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失信行为惩处力度,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发挥政务诚信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建设的重要表率和导向作用。

  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对于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具有“基础性作用”。截至目前,全国只有三分之一的个人(自然人)信贷信息进入全国个人征信系统,还有约三分之二,即近10亿人没有信贷记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抓住这“三分之二”的“关键环节”,通过改革创新措施,尽快让其进入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或其他第三方征信系统。为此,我们要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将建立诚信记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作为诚信建设的主要方面,以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为突破口,推动建立各地区、各行业个人诚信记录,强化应用,奖惩联动,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

  推进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在我国互联网化和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的今天,对于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最近几年,我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整体规模以年均20%以上的速度增长,网购用户已达到约4.5亿人。电子商务市场的迅速发展,对于方便消费、经济增长、扩大就业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随之出现的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财务欺诈等不诚信行为有增无减,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相关各方要加强电子商务全流程信用建设,完善市场化评价体系,强化信用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只要政府部门、各类企业和社会个人都按照此次中央深改组会议精神,共同行动,持续努力,不断加强“三大诚信”建设,相信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取得积极进展,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增添源源不断的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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